他和她是邻居,从小就是,然后一起上学,放学后一起回来。那时候,她家里开了个杂货店,常兜了那时候流行的棒棒糖在书包里,跑在路上,就你一口、我一口地吃了。他呢,没什么可带,就捧了灶窝里的烤地瓜。地瓜喷喷香,倒也是能馋她大半个下午的。 就这么青梅竹马地走过了小学如山泉般纯洁的日子,一下子进入了初二。要不是那一场变故,他们或许会走得更远,甚至能像人们希望的那样,有公主和王子般的结局。 变故源于一场莫名的大火,烧毁了房屋不说,还烧坏了她半边脸,落下的疤痕,像一只蝎子一样,张牙舞爪地贴在右脸上。正当灼灼其华的年岁,心灵是不容许沾上一丝半点的尘的,更何况声声缠绕在背后的“丑八怪”呢?她强忍着,倒是他先会恼怒起来,追着那些不知好歹的小痞子,满处逃,逮了还打得人家鼻青脸肿的。那时候,她不知道什么叫感动,只是觉得心窝里有暖流淌过似的。不过这只是暂时的,渐渐她变得异常敏感起来。她耳闻过他所在班级那几个还俊俏的小女生谈论过他,以及她。一个个夜晚,她的心刀割一般痛,她默默地支开他的呵护,上学、放学了不等他,一个人先走。上帝也像是疼她了,他们一家在一个早晨离开了这里,除了破败的店面,什么也没留下。她不想留言,她不想让他惦记自己,她用极为残忍的方式,留住了自己一点可怜的尊严。 来到陌生的大城市,他们一家人慢慢适应了新的环境,她也没有什么理由需要低头。但是她变了,她用半边刘海遮住往事,一心钻进书海里,她只想做一只小小的书虫。默默地上她的学,读她的书,考研、留学,一切显得顺其自然,就像发展到结婚,回国探亲之类的,也没有显得多么突兀。她让父母见自己的外国丈夫,二老一开始还有点局促,很快就相处很好了,他不但会中文,还挺幽默,常常逗得二老开怀大笑。她也笑,笑完了,就有点茫然。她自己知道为什么,就丢开一家人,自己一个,去了遥远的故乡小城。 一下车,那个城市崭新得异常陌生。好不容易,才问到了以前居住的老街。一排高大的建筑,代替了曾经破败拥挤的小店,她的记忆被一下子击得七零八落。“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里没有桃花,有的只是街边的一棵大榕树,接纳她的,恐怕只有它了。 终究还是没有带什么东西,就撕了回程的机票。直奔家里,洗了脸,在梳妆台前,她仔细查看镜子中的自己。看着看着,她突然笑了,在心里想,难道就是为了向曾经的梦炫耀一张完整的脸吗?原来脸是一个技艺高超的美容科医生做的,就是她现在的丈夫。 之后,她去了她该去的地方,也留下了点什么。那个曾经的小城里,在豪华的地段,新建了一所小学。学校的名称谁都不解其意,或许只有一个人知道,也许两个。除此之外,又有谁会知道,它曾经是一个人的小名呢?又有谁会明白,就这么一个名字,她在心里默念了一千遍,一万遍甚至更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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