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是宋代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成书于公元1247年,是世界上第一部有系统的司法检验书,比欧洲第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医生的报告》意大利费德罗(Fortunato Fedele)著,刊于1598年,要早350余年。后来传到海外,有英、法、荷、德、朝鲜、日本、俄文等译本。 中国的法医学有很悠久的历史,很早就执行法医检验。汉代蔡邕解释礼记月令中认为,其损害在皮肤部份的叫伤,在血肉部份的叫创,在筋骨部份的叫折。可是在宋以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医专著。宋慈出身于福建建阳的一个官僚家庭,曾四次担任高级刑法官。他通过长期的实践,积累了许多行政司法经验,并参考了很多有关文献才写成了此书。 本书的主要内容有:宋代关于验尸的法令;验尸的方法与注意事项;尸体现象,各种机械性窒息死,各种钝器损伤,锐器损伤,古代的交通事故,高温致死,中毒,病死与猝死,尸体发掘等,涉及到法医病理学中心内容的大部分。其主要成就有:尸斑的发生与分布;腐败的表现和影响条件;尸体现象与死后经过时间的关系;棺内分娩的发现;缢死的绳套分类;缢沟的特征及影响条件;勒死的特征及与自缢的鉴别;溺死与外物压塞口鼻死的尸体所见;窒息性玫瑰齿的发现;骨折的生前死后鉴别;各种刃伤的损伤特征;生前死后伤及自杀、他杀的鉴别;致命伤的确定;各种死亡情况下的现场勘验方法等。 此书系统总结尸体外表检验经验,集宋以前法医学尸体检验经验之大成,是一部系统指导尸体外表检验的法医学。在世界法医学史上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本书是古代法医学的代表作。自《洗冤集录》以后,陆续出版的法医学著作有《平冤录》、《无冤录》、《洗冤捷录》、《洗冤法录》、律例馆校正《洗冤录》等几十种,不论哪一部著作,其中心内容都离不开《洗冤集录》。因此本书成为后世所传诸书的祖本,在中国法医学发展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 本书不仅是中国古代法医学尸体检验的指导书籍,其内容流传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直到19世纪末,也一直是这些国家尸体检验的依据,成为亚洲古代法医学的代表作,在中外文化交流史上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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