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就是辨别症状,根据四诊所得的资料进行分析、综合、归纳,以判断疾病的原因、部位、性质,从而作出正确的诊断,为治疗疾病提供依据。
“证”与“症”应该严格区分,“症”是一个一个的症状,而“证”是证候,是辨证所得到的结果。
“证”与“病”的概念是不同的。清代医家徐灵胎说:“病之总者为之病,而一病总有数证”。也就是说,病可以概括证。辨病名,必先辨证。诊断先从辨证再进一步辨病,辨病之后又再进一步辨证。因此,辨证论治并不是说中医不讲究辨病,强调辨证已包括辨病于其中了。
辨证的方法很多,都是在长期临床实践中形成的,如病因辨证、气血津液辨证、脏腑辨证、经络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与三焦辨证等。其中病因辨证着重从病因角度去辨别证候,可以看成是外感病辨证的基础。六经辨证是外感病中“伤寒”病的辨证法;卫气营血辨证是外感病中“温病”的辨证法。经络辨证,气血津液辨证及脏腑辨证适应于杂病各科辨证。但脏腑辨证是杂病辨证的重点辨证法,经络辨证与气血津液辨证可以看作是脏腑辨证互为补充的辨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