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概念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学说认为,五行是构成宇宙的基本物质元素,宇宙间各种物质都可以按照这五种基本物质的属性来归类,五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祖国医学借用五行学说来说明人体内部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用以补充阴阳学说。
(1) 五行相生相克 相生,有相互滋生、促进、助长的意思;相克,有相互制约、抑制、克服的意思。
五行相生的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母)和“我生”(子)两方面的关系,把它比喻为“母”与“子”的关系。在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所胜)和“克我”(所不胜)两方面的关系,称之为“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
五行相生之中,同时寓有相克;相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生相克是一切事物维持相对平衡不可缺少的条件。所以五行生克制化是正常现象。五行中任何一“行”太过或不及,出现异常现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变化。乘是乘虚侵袭的意思;侮是欺侮的意思。相乘是过度的相克,超过了正常制约的程度,其规律同相克,但被克者更加虚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本来是自己所能克胜的,却反而被它克胜,其规律与相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时土克水,若土气虚弱,或水邪泛滥,水就反过来侮土。
(2)五行归类
祖国医学中以五行为中心,将自然界和体有关的事物和现象按其属性、形态相类同的,分别归纳成五大类,其关系简列如下表:
五行 |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五脏 | 肝 | 心(心包) | 脾 | 肺 | 肾 |
六腑 | 胆 | 小肠(三焦) | 胃 | 大肠 | 膀胱 |
五体 | 筋 | 脉 | 肉 | 皮 | 骨 |
五志 | 怒 | 喜 | 思 | 忧 | 恐 |
五神 | 魂 | 神 | 意 | 魄 | 志 |
五窍 | 目 | 舌 | 口 | 鼻 | 耳 |
五音 | 角 | 徵 | 宫 | 商 | 羽 |
五主 | 色 | 嗅 | 味 | 声 | 液 |
五色 | 青 | 赤 | 黄 | 白 | 黑 |
五嗅 | 臊(膻) | 焦 | 香 | 腥 | 腐 |
五味 | 酸 | 苦 | 甘 | 辛 | 咸 |
五液 | 泪 | 汗 | 涎 | 涕 | 唾 |
五声 | 呼 | 笑 | 歌 | 哭 | 呻 |
五荣 | 爪 | 面色 | 唇 | 毛 | 发 |
五方 | 东 | 南 | 中 | 西 | 北 |
五谷 | 麻 | 麦 | 稷 | 稻 | 豆 |
五菜 | 韭 | 薤 | 葵 | 葱 | 藿 |
五果 | 李 | 杏 | 枣 | 桃 | 栗 |
五畜 | 鸡 | 羊 | 牛 | 犬 | 猪 |
五时 (年) | 春 | 夏 | 长夏 | 秋 | 冬 |
五时 (日) | 平旦 | 日中 | 日西 | 日入 | 夜半 |
五常(天) | 风 | 热 | 湿 | 燥 | 寒 |
五化 | 生 | 长 | 化 | 收 | 藏 |
2.临床应用
祖国医学的五行学说,是将人体各部分归属成木、火、土、金、水五大类。同类事物之间发生纵的联系:例如属于木的,有肝、胆、目、筋、怒、青、酸、风等,其相互之间的联系是“肝开窍于目”,“肝主筋”,“怒伤肝”,肝病易生“肝风”等;望诊时,青色多属肝风,赤色多属心火,黄色多属脾湿,白色多属肺寒,黑色多属肾虚;
用药时,酸味入肝,苦味入心,甘味入脾,辛味入肺,咸味入肾等。各类事物之间发生横的联系:即运用生克、乘侮等变化来说明五脏之间在生理和病理情况下的相互联系。例如某一脏有病,既可以因生克关系由另一脏传来,也可以通过生克关系传到另一脏。“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等就是这个理论的具体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