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月令》是东汉(公元25年~公元220年)末期的崔模仿古代的月令形式编写而成的。主要叙述大地主的田庄从正月一直到十二月中一般农业活动的专著。此书记载的重点是农业活动,对于各类的谷类、瓜菜、经济作物的种植时令,和种植关系密切的农业活动都有详细的记载。另外,书中还记述了纺绩、织染和酿造、制药等手工业、副业生产。但内容的重点还是放在农业活动方面,因此,在《隋书・经籍志》里改书被纳入农家一类中。 历史学家从书中可以明确了解到田庄内部明显的主仆地位之分。其中地主掌握了基本的生产资料,同时还放高利贷。在青黄不接和寒冻季节,地主则让农民防范盗贼,守卫田庄。内容里也提到了家族内部要讲究和睦相处,虽然不能反映当时的全貌,但还是能看到一点内部的宗族亲情。 根据书中相关注释,历史学家可以推断此书内容以洛阳一带为地方背景,但是,其内容对于现在研究当时其他相似地区田庄的概况也是非常重要的史料。 除《隋书・经籍志》外,《旧唐书・经籍志》对此书都有记载。宋朝初期,《太平御览》的“图书纲目”里也有,说明当时还在流传,但在《宋史・艺文志》里就没有记载了,所以可以推定该书散失于北宋中期到南宋灭亡之间。其遗文主要由《齐民要术》、《玉烛宝典》、《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记》、《白氏六帖》、《太平御览》等书记载。清朝人严可均的编辑本稍好,后来,唐鸿学编撰过,比严可均的完备,收入了《怡兰堂丛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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