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提倡的口号是:培养一个完整的人。因为孩子是一个活泼的、完整的人。德国幼儿教育的特色是把教育的责任归之于父母。认为婴幼儿阶段父母是家庭教育的主人。 德国宪法明文规定:教养儿童是父母的自然权力和义务。政府对幼儿教育站在辅助的立场。真正担任教育责任的是父母。幼儿教育是社会教育的一部分,还未纳入学校教育系统,由少年军领导管理。他们认为:
1、孩子是一个人,但他需要时间去发展成为一个人;
2、孩子是一个历史的人,他总是出生在某个空间,社会的某个阶层以及某个时代背景,他还面对未来不断变化的历史;
3、孩子是生活在一个与他互动的社会空间,他需要与同伴、成人、社区以及乡土文化建立各种各样的关系(非常重视幼儿的社会性);
4、强调孩子生活在一个与他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中,海水、太阳、石子、树林、沙子等等都是他所要探索和利用的(所以很重视孩子发展与自然、社会的关系);
德国的幼儿教育突出的有两点:
1、家长是教育的主人;
2、孩子就是孩子,幼儿园是孩子发展的地方,要对孩子提供帮助,支持、鼓励,引导孩子用自已的方式来获得自我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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