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中,把那些卖给顾客的有毛病的蹩脚的产品叫做“柠檬”(lemon),而新车本身有毛病就叫“lemon Car”。加拿大广播公司这个星期播出一个节目,就谈到如今汽车的电脑化程度不断提高,新车出毛病的机率也大大增加。消费者为此叫苦不迭。专家呼吁加拿大应该制定新的保护消费者的“次品车”法律。 如果买一辆新车,却不断出毛病,又不能调换,是一件令人很头痛的事。尤其是还涉及到安全问题。菲尔?埃德蒙顿是《“次品车”协助指南》一书的作者,他说,汽车的高技术成分越来越增加,而次品车的数量也随之增加了。他估计,现在每卖出10辆新车中,就会有一辆有问题。这是因为电子部件对震颤很敏感,极端的气温和高湿度都会使其功能失常。如果说,以前新车中的次品大多是因为机械故障,那现在则很多是电脑故障,这是很难修的。因此,我们需要一个新的法律,来保护消费者。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克里斯托?沃尔斯在2011年8月6日买了一辆克莱斯勒公司的道奇四轮驱动车,花了26000加元,可在一个月后的一天,她驾驶这辆车载着一岁半的儿子,在高速公路上抛了锚。她说:“当时我们正在高速路上,当然速度也比较快,可车子一下子死了火,而我们车后面紧跟着一辆拖斗卡车。我当时吓坏了”。 她把车送到车行检查修理,车行的技师只花了18分钟检查和修理。就让她开走了。后来仍出现突然熄火的现象,一年多来总共有20多次。以至于她不敢再开这辆车上高速路了。 沃尔斯联系车行,要求换车,车行说她没有买换新车的保险,她又联系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公司说车出厂时是好的。应该找车行。等她回过头再找车行时,车行说,这百分之百是车厂的问题。沃尔斯说:“我真希望克莱斯勒公司的管理人员也来体验一下我这辆车的问题。那真是我人生中最恐怖的一天”。最后在CBC电视记者介入后,车行才收回沃尔斯的问题车,并以同样价钱卖给他另一辆车。 消费者权益鼓吹者和作者埃德蒙顿说,车行收购了这样的车很可能再卖出去。因为在加拿大,目前只有两个省份有法律要求二手车销售商必须提供车辆是否属于次品的记录。 提到沃尔斯遇到次品车的经历,他说他听到过不下一百个类似的故事。这些案例正好说明加拿大需要制定汽车次品法律来保护买新车的人。 至于出了什么样的毛病的车算是次品车,新车哪些功能失常应该给予退换,现在的法律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制定相关的法律,就会规定出什么样的汽车故障算是生产厂家的责任,何种问题应该给予退款或换一辆车。 其实,制定这样一个法律本身并不是什么难事,因为可以参照美国的相同法律。在美国,如果一辆在保修期内的新车,同样的毛病出现超过三次,或者在修车行超过30天无法修好,那就被列为次品车,汽车公司就要免费给购买者更换。美国加州的克里斯托弗?里瓦买的新车无故就会在路上突然熄火,他请了律师,拿到了全额退款。这位律师说,像沃尔斯这样的案例,在美国很容易解决。 但埃德蒙顿说,在加拿大要制定这样的法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整个汽车行业都知道有次品车问题的存在。“制定针对次品汽车的法律就像举起一根大棍子,打下去会倒下一大片”。他说现在加拿大有一个仲裁委员会专门负责有关汽车质量的纠纷,可以帮助消费者与汽车制造商打交道,如果诉诸法庭,则只能提交到小额经济法庭,最多的赔偿额不超过两万五千加元。 在CBC网上报道了这件事之后,得到网友的很多反馈,有的批评政府在这方面的不作为态度,有的问政府是不是怕得罪了大公司,捐款减少,还有的说已经将此问题反映给当地的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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